正如著名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所写的那样,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即1933年至1945年的纳粹德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战犯国。希特勒、戈林、希姆莱,他们被称为国家最高代表,向那些“臣民”下达充满罪行的指令。
德国在二战中犯下的最严重的罪行,莫过于听从“国家元首”的命令,对全欧洲的犹太人进行惨绝人寰的灭杀。纳粹党卫军占领波兰后,在波兰建立集中营,将欧洲境内的犹太人送往毒气室杀害。600万犹太人被德国人在集中营里杀害。奥斯维辛、特雷布林卡、索比堡、贝乌热茨、海乌姆诺和马伊达内克……这些集中营的名字,应该在全人类的脑海中犹如警钟般长存,并且永远不该被忘却。
1945年战后,仍有几千名曾经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工作的纳粹党卫军成员躲在东、西德的人群中生活着。光是想到这点,就让德国的司法部门感到可怕。2015年8月就是法兰克福奥斯维辛审判结束50周年。这一审判是德国历史反思进程中的一大努力,但还不够,这一审判好比热石上的一滴水,会很快蒸发。
对那些在纳粹德国时期自愿跟随希特勒的大量德国民众,德国司法部门将他们认定为“群体帮凶”,因此他们只会承担有限的罪责。虽然德国司法部门发现了上百万件谋杀罪行,但只能够对那些犯下严重谋杀罪行的犯人进行审判,因此只能对很有限数量的犯人定罪。
然而,如果从国际社会的角度来观察德国接受历史的态度和做法,德国还是做出了努力的。二战时期,欧洲地区的国家如德国、奥地利、匈牙利、罗马尼亚,以及远东地区的国家日本,都犯下了战争罪行。这其中,很多国家至今都没能够足够地甚至根本没有直面历史和正确对待历史。对它们中相当多的国家而言,通过自己的司法程序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是根本都不会考虑的事情。因此,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德国在这方面还是做出了一些努力,并且做成了一点事情的。
一方面,我们要对纳粹罪犯进行司法追踪、诉诸刑罚;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扪心自问,我们是否拥有了足够的历史自觉意识以及反思文化。并不久远的德国二战历史、纳粹时期等,都已牢记在德国人的心里,成为历史自觉意识的一部分。纪念园、纪念日和纪念碑,时刻提醒着德国人永远不能忘记过去。德国不是一个会遗忘历史的国家,绝大多数的德国人都对德国的历史有着清晰的认识,对纳粹德国有着系统的认识,知道德国在战争中犯下了不可消弭之罪,并且在历史忏悔席上永远有着自己的位置。1945年后的德国向人们展示得再明显不过,那就是一个民族只有清醒地反思历史和过去,才能够生存于世。这种认识必须基于道德和公正,并且必须通过直面历史、勇敢地研究历史才能得到。
(作者:弗里茨·鲍尔 审核: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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