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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讲坛第十八讲:用益物权立法的几个问题
来源: 时间:2018年05月06日 10:01   点击数:

淮师新闻网5月6日电(记者傅琪媛 张李晨)为加强法学生对学术的探索心理,激发他们更多的思考,法政学院于2018年5月3日在综阶101举行明德讲坛第18讲。法政学院有幸邀请到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房绍坤教授作关于“用益物权立法的几个问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政学院副院长郭兴利主持。

讲坛起初,房教授用简明的语言讲述他与淮师的缘分,活跃了现场的气氛。接着进入了他的学术讲解时间,房教授对民法研究颇有建树,也参与了民法典的编撰。围绕今天讲座的主题,对于用益物权的立法,房教授提出了几个问题,例如“在用益物权中对于他人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中不包含处分是否正确?”,“用益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正确吗?”等等。房教授用幽默风趣的语言为大家讲解这些问题,让大家在接受知识的同时,不觉得法学学习的枯燥。讲座尾声房教授为同学们留下了交流问题的时间,让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的疑惑得到了解决,实所谓传道受业解惑也。房教授对于立法问题的提出和研究,也告诉同学们一个道理,不能盲目崇尚权威,在法学学习的过程中,应该保留清醒的头脑和思考的能力,如此,才能登上更高的法学之峰。

房教授的到来不仅为学生们带来了知识,更是教会同学们学习法学的精神和方法,在这样优秀的指路人的引导下,同学们必然坚定信念,勇攀法学之峰!

图为法政学院邀请房绍坤教授作关于“用益物权立法的几个问题”的讲座 记者张李晨

(作者:文/傅琪媛 图/张李晨 审核:孙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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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责任编辑: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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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