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王春业教授做客法律人讲坛59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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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03月26日 13:50 点击数:
淮师新闻网3月26日电(记者朱凤祥 胡淼)3月25日下午,河海大学法学院王春业教授应邀为法学院师生作“<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得与失”的学术报告。这是法律人讲坛系列讲座第59讲,也是法学院“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主题教育月活动之一。报告由法学院副院长张浪副教授主持,法学院200多名师生聆听了报告。
图为法律人讲坛系列讲座第59讲。记者朱凤祥摄
王春业教授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总结了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十得十失”,并逐一与大家进行了分享。王春业教授总结的《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十“得”是:受案范围的扩大、县级以上政府做被告的提级管辖、复议机关做被告的修改、登记立案制度的确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判决形式的丰富与完善、简易程序的确立、再审程序的增加、执行力度的加大以及对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的适用。十“失”是:受案范围确定模式的陈旧、县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作被告管辖级别低、复议机关做被告的制度设计可能导致的问题、取消了公民代理、登记立案制度不彻底、审理期限偏长、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令人质疑、再审事由因启动主体不同而有差异、行政公益诉讼未规定以及行政诉讼对民事诉讼适用之模糊。王教授还介绍了其将出版两本专著及近期的论文写作计划。
王春业教授的演讲赢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在互动环节王教授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最后,张浪副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对王春业教授精彩的演讲表示感谢。
(作者: 审核:姜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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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凤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