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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日报】淮阴师院法学院师生赴洪泽社会实践
来源: 时间:2012年07月12日 00:00   点击数:

了解社会 增长才干 培养品格 增强责任

淮安日报7月12日B2版报道连日的阴雨,挡不住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热情。日前,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在院长季秀平、党总支书记姜于的带领下,赴洪泽县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关爱留守儿童、现场法律咨询、发放法律资料、感受现代司法、法学理论与实践研讨为载体。

情牵留守儿童。在洪泽县东双沟镇中心小学,法学院大学生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开展“大手拉小手,法律伴我行”联谊活动。该校是全国妇联关工委“关爱留守儿童”五所试点学校之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精彩的图片展示为留守儿童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互动游戏“丢手绢”环节,欢乐的笑声回荡在教室的每一个角落,留守儿童一双双洋溢着幸福的眼睛深深地烙印在志愿者的心田;志愿者还为为留守儿童带去了学习用品,与孩子们进行面对面、心与心的交流。

现场法律咨询。在东双沟镇街头,社会实践团的团员们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就农民朋友最关心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房屋拆迁、劳动纠纷等问题给出法律建议。《婚姻家庭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众多法律知识读本的免费发放,使普法得到具体、全面地落实,为农民知法、守法、用法提供了更多有效的途径。

感受现代司法。走进洪泽县人民法院,实践团师生在韩俊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了审判大楼,观摩刑事案件的现场庭审,体验法院工作氛围,感受现代司法。

法学理论与实践研讨。实践团师生还与洪泽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开展“法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热点法律问题“小产权房买卖”将研讨会推向高潮。双方一致表示以后将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定期交流探讨,固化成果,资源共享,实现双赢。

经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大学生志愿者表示,无论是与洪泽县人民法院院长韩俊的交流,聆听洪泽县东双沟镇中心小学校长刘兆龙介绍的留守儿童情结,还是东双沟镇人民法庭庭长严刚讲解的基层法律实务经验,都让大家经受了锻炼、了解了社会、增长了才干、培养了品格、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报道链接:http://szb.hynews.net/harb/html/2012-07/12/content_2451376.htm

(作者:柏华 审核:张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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