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天气:晴
地点:教A3-101
课程:婚姻家庭法
老师:朱金东
婚姻家庭,对我们来说,也许既熟悉又陌生,如果你想更好的了解婚姻家庭是如何从成立到终止、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等问题,请跟我一起走进朱金东老师精彩的课堂。
一、循循善诱 温故知新
古人云: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不,刚一开始上课,朱老师就带着我们一起回顾上次课所学的知识——我国现行的夫妻法律财产制度。但朱老师说:“光会说可不行,得拿司法考试真题来练练手。”在讲解真题时,朱老师不仅详细地讲解这道题所涉及的知识点,细致梳理有关的重点法条,他还会引导我们发散思维,联系到相类似的知识点,加深我们的印象。比如讲到“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老师就让我们思考,炒股所得的收益时是否属于这里的孳息?然后细致讲解“孳息”与股息、红利的区别。
二、深入浅出 开放教学
面对书本上密密麻麻的文字,是否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但在朱老师的课上,你完全不用担心,因为朱老师将备课工作做得十分细致认真,他的多媒体教案上已经将所有重点都条理清晰地罗列出来了,这节课讲的主要是关于婚姻的终止,老师的课件分别从横向与纵向清楚地展示了东西方从古至今的离婚制度。再加上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了西方如何从禁止离婚主义到许可离婚主义,东方如何历经从“七出三不去”到自愿离婚、判决离婚的转变。接着讲到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朱老师当场给我们出了个难题,如果登记离婚后反悔又起诉,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是否有影响?老师让我们大胆发言,各抒己见,课堂瞬间变得激烈的辩论舞台。不仅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而且更好地开拓大家的思维。
三、联系实际 关注生活
书本上知识也许有点枯燥,但老师搜集的许多课外资料却让我们听得兴致勃勃,当老师放出一张近年来全国各地的结婚、离婚情况数据的PPT时,大家再一次变得兴奋起来,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接着讲到“虚假离婚”时,朱老师说,他在现实生活中了解的“虚假离婚”的原因主要是买房、躲避债务、转移财产、生育子女、双职工下岗等。同时还联系到时下的热点问题,比如“二套房”政策五年遭遇四次改革,引发假离婚热潮。在讲解诉讼离婚时,老师还谈到大家前些日子特别喜欢看的电视剧《离婚律师》,同时,朱老师问我们“如果你们以后当律师,你愿意做专职的离婚律师吗?”然后又为我们深入分析了做离婚律师的利与弊,为我们的以后的职业选择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思考。
朱老师教会我们不仅要学好习,更要会学习。不能完全依赖书本,知识不仅源于书本,更源于生活。这样,学起常人眼中枯燥无味的法律就变得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了。朱老师也许没有其他老师那么能言善辩、滔滔不绝,但在他身上却闪耀着智慧与稳重的光芒!
(作者:法学院 吴艳茹 审核: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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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淮师新闻网责任编辑: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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