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10月27日
天气:阴
地点:综南107
课程:民法
老师:季秀平
星期一的早上总是那么想赖床,从睡梦中惊醒,发现时钟已赫然指向7:30,突然想到今天上午上的是民法课,法学院院长老师季秀平教授总是笑眯眯地准时在7:50站在综南107教室前面,开始上课。
果不其然,教室里坐的满满的,我和舍友只好四散插空坐。而季老师也准时出现在教室里,提了个问题,“谈谈你对有限合伙和隐名合伙的认识”其实是在复习上一节课的内容。因为刚开始和舍友没找到座位,季老师让男生去隔壁搬了张两人桌椅把位置排成弧形,方便学生与老师的交流。
接下来,8:00正式上课,恐怖的点名开始了,只见站起来一脸茫然的同学和一旁舒气的同学,但也有同学说的熟练的,所有人都认真的听与记。
季老师总是特别注意学习方法,复习是必备功课,而讲新课时也总是穿插生动的案例来促使我们的理解,那一条条枯燥乏味的法律理论在季老师的口中就变成了一串串优美动听的音符,在整个大教室中奏响一曲美妙的交响乐,而我们都沉醉于其中,民法也在这种氛围中笼罩上一层流光溢彩。
“有个矿工,因塌方他腿受了重伤,大脑也受到一定击伤,脑壳有一块是软的。过了一段时间,他又出了车祸,不过这次他得到一笔不义之财,因为他说那腿是车祸撞的,那么,问题就来了,破坏假肢是否侵害了生命健康权?”现在医学如此先进,假肢、假牙、心脏人工瓣膜等人工物都延长了人的寿命,方便了人的生活,而这些东西在法律意义上是否为物,怎样才算侵害了生命健康权呢。还有随着科学与医学的发展,死人(西方主要是死囚)的器官可以移植,那这些器官是否为人身体的一部分,是否为物呢。经过一番思考过后,季老师给出了答案,人工物能否分离或分离后引起的后果是否严重是其标准,能自由组装拆卸的为物,而不能的,已经与人体成为一体的如心脏瓣膜或呼吸机等维持人性命的,损害它们都是侵害生命健康权。
法律上的规定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正在不断进步,而我们也要与时俱进,促进法律的不断完善,切实保护人们的权益。
季老师在讲合成物时,问你的黄金与我的宝石加工形成的带宝石的黄金手链应该属于谁?这牵涉到利益分配的问题,有些先到先得即无主物的占有,但这个应均占有份额。
就连在旅馆保管钱财时,旅馆说用报纸包钱,盖上旅馆的章来保管,但季老师认为旅馆完全有可能换掉报纸、钱财,再盖章,所以应用自己的签名,以确保安全。
生活中处处有学问,每一个小细节都可能会成为生动的案例,而我们也在季老师的民法课上收获颇丰。
走出教室,看鲜花的笑脸多么灿烂,迎面吹来的风多么舒适,下次不能再睡懒觉了,要以清新的心情去迎接季老师的民法课,得到自己知识的升华。
(作者:法学院 刘晨曦 审核:柏华)
本文来源:淮师新闻网责任编辑: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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