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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校区城环学院18号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19年05月17日 14:49   点击数:

我校长江路校区城环学院18号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江路校区城环学院18号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编号:HNU19029-1-ZC)

(2)招标范围:防水工程,具体内容见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方案

(3)工程地点: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院内(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壹佰捌拾壹元贰角玖分(¥179181.29元)

2、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

(7)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5、其它详情

请点击链接查看淮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网的详细公告(http://ztb.hytc.edu.cn/info/1056/2640.htm)。

淮阴师范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19年05月17日

(作者:董启标 审核:蒋明华)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董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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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