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申请设备报废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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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10月17日 10:48 点击数: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及规定,现对我校2017年下半年申请设备报废的结果予以公示。
2018年5月,学校组织了校内专家对2017年下半年申请拟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定了建议报废设备清单,上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批,经研究,认定此次建议报废的国有资产已不能满足教学、科研及工作的需要,同意报废。此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有:通用设备类3139台(件),原值15233036.23元;专用设备类256台(件),原值624966.32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5254件,原值1426608.82元。
如对以上报废事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2018年10月17日---10月23日)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8352556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0月17日
(作者:设备处 审核:刘岳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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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编辑:董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