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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部分设备报废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11:04   点击数: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及规定,现对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2017年度的部分设备报废的情况予以公示。

在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申请报废国有资产清单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照实物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提交学校党政办公会议审批。经研究,认定此次经鉴定建议报废的国有资产已不能满足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服务的需要,同意报废。此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有:仪器仪表类1台(件),原值1750.00元;电子设备类1台(件),原值3300.00元;印刷机械类1台(件),原值26500.00元;家具类7866台(件),原值1159826.15元;行政办公设备类77件,原值640575.00元;被服装具类18件,原值57296.78元。

如对以上报废事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2017年9月24日---9月30日)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8352556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9月24日

(作者:设备处 审核:刘岳启)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董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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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