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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设备报废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09日 10:57   点击数: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及规定,现对我校2017年度设备报废的情况予以公示。

在2016年各单位、各部门申请报废国有资产清单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照实物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提交学校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学校党政办公会议审批。经研究,认定此次经鉴定建议报废的国有资产已不能满足教学、科研及工作的需要,同意报废。此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有:仪器仪表类561台(件),原值2629880.19元;机电设备类101台(件),原值367090.98元;电子设备类2350台(件),原值9346858.50元;印刷机械类20台(件),原值391933.01元;卫生医疗器械类3台(件),原值2580元;文件设备类135台(件),原值292244.00元;工具、量具和器皿类35件,原值10444.00元;家具类10795台(件),原值2082010.07元;行政办公设备类55件,原值122872.62元;被服装具类400件,原值24900.75元。

如对以上报废事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2017年7月14日---7月21日)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8352556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7月14日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审核:刘岳启)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董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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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