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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行知课堂”第二十六讲:是否构成工伤,行政诉讼庭审还原真象
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2:10   点击数:

淮师新闻网12月21日电(记者丁晨升 刘洋)12月13日下午,淮阴师范学院法政学院林华东老师将1603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搬进法院庭审现场,开阔了学生视野。

下午2时,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周万春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公开开庭审理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张某飞行政诉讼一案,对第三人与原告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是否构成工伤?行政复议程序及决定是否适当?法庭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全面审查,庭审秩序井然、程序完备、重点突出,审判员驾轻就熟,指挥若定,书记员全神贯注专心记录,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诉辩,学生直观地了解行政诉讼庭审流程、审理方式、审判技巧以及庭审驾驭等内容,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学生纷纷表示,通过观摩庭审,熟悉了诉讼内容与程序,牢记心中难遗忘。

庭审结束后,周万春法官就庭审的难点重点与学生进行零距离交流,为大家讲解了行政诉讼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应当注意事项。还带领全体同学参观了法院诉讼大厅,并与学生们合影留念,增强了学生们学习法律专业的幸福感,展现了人民法官职业风范和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图为法政1603班参观庭审现场 记者刘洋

(作者:文/丁晨升 图/刘洋 审核:孙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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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责任编辑: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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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