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行知课堂”第十八讲:电子数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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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04月12日 23:28 点击数:
淮师新闻网4月13日电(记者李梦莲 丁雨)为了加强法学生理论和实务知识的学习衔接度,应法政学院邀请,淮安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王明广警官为法政16级法学班的同学们带来了一节电子数据证据课程。王警官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成绩优秀,他的到来得到了全系同学的热烈欢迎。
本节课程于4月8日晚上在综南101开展。在正式上课前,王警官对上学期末的专业知识技能训练课遗留问题进行解读,法政1602班的王浩俨同学积极举手,主动分享自己对于“井盖”问题的理解与看法。在简要地分析当下流行的话题——“大数据”在电子数据证据中的应用之后,电子数据证据课就正式开始了,基础知识如定义解释、主要特征与法律定位在王警官生动形象的讲演下变得很容易接受,其实,16级的同学们正在接受刑事诉讼法课程中证据与证明一章的学习,王警官的实务知识分享无疑为同学们拉开了除了学界看法的另一扇窗。
“把字刻在石头上,”老师说这是信息传递保留最长时间的办法。同学们惯常使用的,单独存在U盘里的数据其实是很容易遗失的,这体现了数据库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老师还告诉我们,在电脑运行时,尽量避免移动他,否则相当于慢性自杀。
一节技能培训课很快就过去了,很荣幸法学班能够得到王警官的授课,在这样的训练之下,我们也一定会更加努力成为社会的优秀人才。
图为王警官为法政学子讲解电子数据证据的相关知识 记者丁雨摄
(作者:文/李梦莲 图/丁雨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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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