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行知课堂”第十一讲:行政机关期限内履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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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2月08日 22:37 点击数:
法政学院12月7日电(记者董锴磊)2017年12月7日在张浪老师的组织下,法政1501,1502与1508班的全体同学来到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场庭审。这次案件是原告张全与第三人因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请求其所在乡的人民政府(被告)予以作出行政确权行为,但是被告以不作为的方式迟迟不履行职责处理此案件,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本次案件只围绕一个焦点展开辩论:本案的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法律职责。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以清晰的流程审理此案,同时在审理过程中也突出了一些书本上的知识,例如举证责任的分配等等。同学们也积极地做好庭审笔记,全神贯注的投入庭审中。
案件审理结束后,由此次审理案件的法官为我们再次梳理了案件的过程,以及他自己的一些看法和体会。
通过这次的旁听庭审的机会,以鲜活生动的案例,有效的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书本的知识与现实的案例有效的结合在了一起,愿各位同学能更加努力的学好书本知识,将来能在司法部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图为法政学院学生旁听庭审 记者董锴磊摄
(作者:董锴磊 审核:孙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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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