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行知课堂”第九讲:交通事故中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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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1月16日 21:02 点击数:
淮师新闻网11月16日电(记者宗琪 丁雨)在老师的组织下,法政1601班今天上午来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场庭审。这次案件是保险公司上诉至中院,被上诉人为发生交通事故的两位当事人。
案件围绕三个焦点展开辩论:1.一审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是否恰当;2.两位被上诉人自行协商的责任比例有无加重上诉人的负担;3.上诉人是否应该支付涉案被上诉人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
1601班的同学全神贯注地投入庭审之中,手里的笔也不时地记录着要点。
案件审理结束后,同学们开始相互交流自己的观点,表达自己的看法。在主审法官的一番讲述之后,我们知道现在正在学习的民事诉讼程序就如此真切的在眼前被应用,它规范着一场又一场这样的审判,不禁涌起了想要好好掌握它并在以后拥有得以运用机会的想法。
走出中院,迎接我们的便是一地灿烂的阳光,和我们在法学求学路上的理想与愿望。
图为法政1601班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记者宗琪 丁雨摄
(作者:文/宗琪 图/丁雨 审核:孙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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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