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董学立教授淮师谈“如何理解物权法”
来源:
时间:2014年03月22日 08:18 点击数:
本次讲座,董学立教授从《物权法》第二条入手,由该条规定得出了物、物权、物权法三个基本概念。董教授从什么事物权法上的物、物权的要点以及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三个方面为我们阐述了现有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的做法和法律条文中存在的几处“硬伤”,阐述物权形式主义等一些物权法领域的难点,同时辅以事例,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介绍了德国、法国、日本、美国、台湾等国家地区的立法模式,使观点更具有说服力,拓宽了广大师生的学术视野。
编辑:朱凤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