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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法学院】守护真、善、美,做正义的法律人——访法学院副院长张浪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08日 00:00   点击数:

当代大学生思想独立、追求个性,想要在此基础上达到有效地管理并非易事,想要做好学生工作,则需要长期的经验总结。在如何充分挖掘学生能力,帮助其更加全面的发展,以及将其培养成怎样的法律人等方面,张浪院长自有其一套教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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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您个人而言,您觉得目前法学院的学生在能力、素质方面存在哪些优势或不足?

张浪:在我看来,法学院学生普遍学习态度认真,求上进、知进取。这一点在历年司法考试,考研,考公务员的通过率上就可以得到充分反映。此外,学院的学生干部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同学中树立威信,并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带领同学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谈及不足之处,我认为即使有,也不应该把责任全部归结于学生本身。比如说功利主义倾向问题,这跟我们现有的社会机制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非得让学生做到大公无私、心无旁骛的付出,未免有所难度。所以对于某些缺点,我们说,“可以理解。”

记者:您对于优秀学生的评价标准在于?换句话说,在您心目中怎样的学生才能称其为优秀的学生呢?

张浪:首先,我认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必须要有健全的人格,特别是我们大学生,更应该有蓬勃向上的朝气。其次,学习作为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在其过程中不能单单着眼于书本知识、期末考试等,而应当将眼光放长远,同时注重人文素质的培养,广泛涉猎各类书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形成良好的综合素质。具备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的同时,还要增强对社会的关注度。最后,对于优秀的法律人来讲,尽管未来的工作生活中普遍强调理性,但我们并不能丧失感性,丧失一颗善良、正义之心。这里所说的感性是社会普遍的共识和情感,它应是与理性的契合,并通过理性加以规范,而不是追随大众的情绪化、极端化。

或许这样的要求对某些同学来说比较高,但是我相信只要同学们能够好好把握在大学时期的锻炼机会,主动参加活动,那么未来的每一个人都会是优秀的法律人。因为就目前的形势来说,设立法学专业的学校很多,而法学就业却相对困难。律师、法官、检察官甚至公务员,每一行业的竞争都十分激烈,而回报与付出是成正比的,毕竟“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说它是一个“高回报专业”,主要体现在它的就业质量上,所以现在看来的“高要求”只是为了让学生在日后的社会活动中更具竞争力。

记者:您能和我们仔细谈谈法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上的特色吗?

张浪:法学院契合现状,采取一系列措施,制定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案。方案实施过程中,通过选用精品教材、优化课堂设置、创新活动形式等途径,收到良好的人才培养效果。教育教学作为学院培养人才的首要方式,我院选用的部分教材由本院教师主持编写,例如季秀平院长独立编写的《民法简明教程》,以及由其带领主编的《民事诉讼法简明教程》。正因为教师亲自参与书籍的编写,就能够有效地避免照本宣科现象的出现,更好的实现教育教学方式的多样化,达到讲解的融会贯通、清晰透彻。同时,我院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调整适用的教学课程,帮助学生轻松、有条理的开展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大学培养能力的重要方面,法学院开展的演讲比赛、读书征文竞赛、法条知识竞赛等活动不同于其他学院的地方在于,将“不定期开展”转变为“定期开展”,保证了活动的连续性、多样性。特别是每年校团委主办、法学院承办的辩论赛,法学院积极组织同学以宿舍为单位参加比赛,形成我院的一大特色、传统。其次,由法学院法缘社主编的《法苑新苗》已经走过了9个春秋,即将出版第十期刊物。从文章的构思、法律问题的剖析,到独立的提出审判意见,这一创作过程极大的活跃了我院学生的法律思维,锻炼了他们文字运用能力。

记者:您认为如何才能进一步提升法学院学生的严谨思维和人文内涵?

张浪:刚刚我们提到的辩论赛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它能够极大地帮助学生们活跃思维、开拓眼见、增强语言表达能力。此外,参与《法苑新苗》文章的编写则是对文字运用的考验。这些对于以后从事律师、法官等职业的学生来说都是相当必要的锻炼。关于人文内涵的培养,我认为,应当重视和强调对学生正义观的培养与塑造,因为“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而法律职业人员无疑是公平与正义的守护者,法律的这一应然价值必然通过法律职业者的执业活动来体现,法律的生命不仅取决于其制度自身的完善与否,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制、适用和宣示它的法律人的资质和素养。

对于不同的法律职业者而言,由于职业的性质和具体内容不同,而形成他们对法律负责的原因不同、追求的直接目的不同、从业的态度和方式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职业道德要求有所不同,但追求和实现正义是恒定不变的主题。大学是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摇篮,是法律科学形成和发展的基地。在大学法学教育中,重视和强化正义观的培养与塑造,对于提升法律职业者的总体价值观水平,具有决定意义。世界上法律制度和法学教育发达的国家,都普遍开设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课程,并把学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作为其具有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我觉得这不失为一种切实有效的培养方法,于此同时要提升学生的人文内涵还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以通识教育为目标,克服功利主义倾向。二是注重程序的价值功能。第三,拓展教学手段,注重感性认知的培养。

正如他在《论法学教育中正义观的价值内涵与培养路径》一文中所表达的,法治是当今人类所发现的解决社会纷争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最有效手段,是实现人、社会、自然之间和谐发展和良性互动的基本保障。大学教育不应只停留在加深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与运用,更重要的是,让其在学习过程中,培养法律人应当具备的真、善、美。

大学生通讯社赴法学院采访组名单:

组长:董蒙 郑佳

组员:程锦 董娟 王洁 李娜 袁雪 杜晶晶 刘晓乾 陶静 周莉 章亮

指导老师:韩翔

(作者:董蒙 审核: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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